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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惩戒措施发布以来1852人主动还款超1.2亿元
发布时间: 2024-04-30 来源: 揭阳日报 作者: 记者 黄燕丹 通讯员 林昭仪 林旭君

  原标题:联合惩戒亮威势  失信人员速履行 我市开展限高、失信人员退出工作以来,已有1852人主动还款超1.2亿元,247家企业偿还欠款4800多万元


  今年3月26日,《关于对我市部分法院执行案件限高、失信人员采取联合惩戒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发布,明确3月29日起对有偿还能力但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部分限高、失信人员采取“今日头条”曝光、强制执行工资或公积金等联合惩戒措施。联合惩戒措施发布一个月以来,共139人履行法律义务,成效日益显现。


  据统计,自去年我市开展限高、失信人员退出工作以来,已有1852人履行法律义务并退出限高、失信人员名单,偿还欠款约1.27亿元;247家企业通过履行法律义务或信用修复从而退出失信名单,偿还欠款约4805万元。


  联合惩戒措施发布后,3天内48人主动还款


  “你好,法官,我要还钱,请不要对我进行曝光惩戒……”联合惩戒措施正式实施前一天,失信被执行人方某主动打通了普宁市人民法院执行局电话,要求履行还款义务……


  原来,方某系一宗离婚纠纷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根据生效裁判文书,方某应给予郑某经济补助金3万元,但方某仅支付了9000元后便不再履行义务,郑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法院执行团队通过网络查控平台发起财产查询,但未发现方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财产线索。当执行法官找到方某时,他表示无法一次性履行。执行法官尝试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但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因方某未履行还款义务,也没有如实向法院报告财产情况,法院将方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限制高消费。


  《通知》发布后,方某慑于联合惩戒的强大威力,于3月28日下午来到普宁市人民法院执行事务中心,一次性偿还所有欠款,该案得以执行完毕。


  据了解,根据《通知》工作要求,我市两级法院迅速行动,第一时间排查、确定符合联合惩戒条件的限高、失信人员名单,并联合工作专班通过电话告知等方式再次敦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快捷高效地指导、配合、服务好惩戒对象债务偿还工作。3月26日至3月28日,3天共有48名被执行人主动到法院履行义务,退出限高、失信人员名单,解除了联合惩戒措施。


  无可供执行财产,住房公积金余额亦可执行


  近日,被执行人阿明名下住房公积金被法院依法强制划拨,时隔多年的执行案件得以执结。


  阿明是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的被执行人。根据生效仲裁裁决,阿明应向某公司支付1.04万元。在2020年执行过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团队查询发现其名下有住房公积金,并依法予以冻结,但因不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法院无法划拨住房公积金余额。经穷尽财产调查措施,法院未发现阿明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依法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此次《通知》发布后,法院和镇村干部对阿明进行约谈,敦促其积极履行法律义务,但阿明仍未履行义务。执行团队根据市法院和市住建局联合制定的《关于建立住房公积金执行联动机制的工作方案》的规定,向阿明原工作单位提取终止劳动关系等相应证明材料,强制扣划被执行人名下住房公积金,该案得以顺利执结。


  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人民法院在执行案件中,在被执行人存在退休、死亡、判刑、出境定居、与原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等特定情形并有相关佐证材料的,可以裁定扣划其住房公积金。人民法院在执行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农民工工资、人身伤害赔偿金等涉民生案件中,经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公积金管理部门联席会议协商一致后,也可以强制扣划住房公积金。


  “为了惩戒失信被执行人,凡借款申请人或共同借款申请人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公积金管理部门不予批准其公积金贷款申请。”该负责人补充道。


  拒不执行就执“刑”,法院重拳打击拒执犯罪


  近日,躲避执行近5年的被执行人小蔡在揭东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措施的震慑下,主动履行了赔偿义务。


  2017年,小蔡与王大伯发生口角推搡,致王大伯右脚踝关节骨折,构成十级伤残。之后,双方对簿公堂,法院依法判决小蔡赔偿相关费用12.75万元。因小蔡一直未履行赔偿义务,王大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法院执行团队未发现小蔡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因小蔡没有向法院如实报告财产情况,法院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限制高消费,同时积极与提供网上支付服务的公司对接,全面查询小蔡的账户流水。


  经调查发现,小蔡在某社交软件上有大笔转账,且转出的金额远超赔偿款。法院经审慎研判,认为小蔡行为已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将线索移送至公安机关。迫于多方压力,小蔡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主动联系法院交了赔偿款。


  根据《通知》要求,严重不配合督促工作的或者态度极其恶劣的惩戒对象,由案件所在法院依法予以罚款、拘留;对有初步证据证明惩戒对象涉嫌拒执罪的,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依法打击。“法律尊严不容亵渎,司法权威不容挑战。当事人要及时全面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法律义务,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的,可能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而被追究刑事责任。”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相关负责人表示。